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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底在台灣理想的第三勢力政黨應該具備哪些條件,才可能成功?

原文刊載於蘋果日報論壇 http://goo.gl/147Fqn

文/魏千峯 (律師)   

20110727 

每次選舉前夕,總有一些人想在藍綠兩大政黨外推出第三勢力,但是在單一選區及全國不分區百分之五門檻下,紛紛敗陣下來。到底在台灣理想的第三勢力政黨應該具備哪些條件,才可能成功

筆者以為1個條件是它須有全國性知名的領袖,且他能在單一選區當選立委,如此才可能將第三勢力推動到全國選區。國內有些政治人物有全國知名度,可是不願元帥親征,其原因或許是輸不起,或挑容易的道路想僥倖成功。如此一來,就顯不出第三勢力的決心,無法感動人心,沒找1條具有挑戰的路走出來,就讓人認為他僅是玩票,人民不會信服,也不會投票支持。 

2個條件是它能夠在每個選區普遍推出具有實力的人選,縱使不足以當選,也威脅到藍綠候選人,那麼,這個選區的選民投票支持,才不會感覺在投廢票。而支持度若沒百分之五十,至少也要百分十五到二十,它可讓投票者認為可以跨越百分之五的門檻。這些人選是形象良好的現任立委、前任立委或具有實力的縣市議員固屬首選,然若是具有知名度的公共人物,例如企業家、律師、醫師、會計師或其他傑出人士,也頗能吸引選民支持 

3個條件是此第三勢力能夠提出優於藍綠政黨的公共政策。它不只是文采並茂的政治宣言,而是具體可行的重大政策,最好它能點出藍綠陣營的困境而又加以突破。如兩岸政策,馬英九總統ECFA與陸客旅台政策,僅帶給台灣短暫的商機,卻亦使人擔心是否遭受中國統一,綠營則較能捍衛台灣主權,問題是如何與中國和平相處又不失去中國市場,第三勢力的兩岸政策若能說服大多數國人接受,將大為加分。

又例如司法政策,馬政府迄今只提出人民觀審制與不干涉司法,但未全面傾聽人民對司法的意見,尤其未整合審檢辯學的專家意見,綠營強調司法改革,亦未見完整的司法改策,第三勢力若願用心提出深廣的司法改革,必定受到人民重視。其他社福政策等也以此類推。

4個條件是綜合性的,第三勢力必須給人民良性競爭的印象,不是不甘寂寞的政客來分食政治權力的大餅,而是提供一個較佳選擇的機會。坦白說,過去第三勢力的活動能力只限地域性,並非全國性,且平時未加耕耘,快到選舉才臨時成軍,它無法帶給人民藍綠以外的新希望。它需要更高的企圖心,身先士卒的領袖,每個選區推出強棒,及更具高度的公共政策。它不是政客或政黨間的權謀之計或合縱連橫,第三勢力與藍綠政黨競爭,但須尊重與包容不同意見的競爭對手,而非僅複製威權政治,它必須創造從政的新典範與價值。

以目前台聯與親民黨等政黨言,恐怕都未必符合上述4個條件,其他有意參選的人士亦未必有能力組織理想的第三勢力。那如何突破現狀呢?筆者以為若現存藍綠以外的政黨能夠誠心合作,不足處聯手公開向全國徵才,進行政黨改造,充實政黨實力,才能令人國人耳目一新。若認為以若干政治大老魅力就可力爭到百分之五門檻,知難行難,最終結果也不過是李伯大夢一場,又何必做些不實際的掙扎?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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